哈巴谷書 2章
哈巴谷書 2:5-20
戲劇性的片段哈巴谷書 1:2-17;2:1-4 之後,是一系列精彩的嘲諷詩,從 2:6b 開始,然後是 2:9、2:11、2:15 和 2:18-19,每一段都以「禍哉!」開頭。如果我們採用布德(Budde)對戲劇片段的解釋,它們的主題是亞述暴君,而非迦勒底暴君。正如我們在閱讀時將看到的,文本已經損壞。有些詞顯然是錯誤的,節奏也已遭到無法修復的破壞。很有可能這些優美的抒情「禍哉」,或者至少其中真實的部分——因為有一兩處存在疑問——長度是相等的。它們是否最初都有現在附在兩處經文後的副歌,則更值得懷疑。
希齊格(Hitzig)懷疑這一系列詩歌中某些部分的真實性。斯塔德(Stade)和庫恩(Kuenen)走得更遠,否認了哈巴谷書 2:9-20 的真實性。但這幾乎沒有理由。正如布德所說,一位深受以賽亞書 5:8 及後續經文、10:1-4 等影響的先知,在這裡預期會有一系列「禍哉」。儘管庫恩有異議,但哈巴谷書 2:9-11 對迦勒底人來說並不奇怪,但它們更適合亞述人。2:12-14 是可疑的:2:12 讓人想起彌迦書 3:10,是耶利米書 51:58 的重複,2:14 是以賽亞書 40:9 的變體。很可能耶利米書 51:58 這段較晚的經文是從這裡借用的;然而這裡使用的補充,「這不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嗎?」看起來像是標註了引用。2:15-17 非常適合亞述人;沒有理由將它們從哈巴谷書中剔除。最後一首詩,2:18-19,其「禍哉」在第二節的開頭,與後來先知的語言非常相似。此外,副歌在 2:17 的結尾形成了一個合適的收尾。2:20 是對西番雅書的引用,這也許是本章結尾具有複合性質的另一個跡象。有些人認為它是作為第3章顯現的引言而插入的。
斯門德(Smend)為整段經文進行了辯護,如果哈巴谷書 2:9-20 不僅與 2:4-8 處於自然的關係中,而且對它們來說是不可或缺的。他認為,這段經文引用了其他先知,並不能證明其真實性有問題。如果我們在 2:8 處中斷,他認為我們必須將哈巴谷的觀點歸結為:世界的罪惡主要是通過人為手段來報復的——這是在哈巴谷書 1章至 2:1 之後不應有的結論。